北京外国语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初审人员承诺书

本人参加综合评价初审工作,特承诺:

  1. 1. 不得向任何人(含家属)透露参加招生评审工作身份;
  2. 2. 保证本人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参加该次招生考试;
  3. 3. 不联系考生及家长,不向外人泄漏任何综评初审的保密信息以及评审的内容、形式与结果;
  4. 4. 不透露,不拍照,不留存和转发初审标准及评审工作相关信息;
  5. 5. 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和评审有关的培训班,不得印制与考试有关的任何资料;
  6. 6. 严格按照招生各项规定和纪律进行工作,认真查阅或核对学生的评审信息;
  7. 7. 出现情况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。

如不履行以上职责,出现问题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
承诺人姓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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